本文作者:小旺

新郎变新娘-新郎变新娘 妄起无明

小旺 10-13 9
新郎变新娘-新郎变新娘 妄起无明摘要: 婚闹过分新郎被"整"成10级伤残,如果你作为新娘你还愿意嫁吗?结婚要一套房子的首付(新郎新娘自己住) ,算不算卖女儿?婚闹过分新郎被"整"成...
  1. 婚闹过分新郎被"整"成10级伤残,如果你作为新娘你还愿意嫁吗?
  2. 结婚要一套房子的首付(新郎新娘自己住) ,算不算卖女儿?

婚闹过分新郎被"整"成10级伤残,如果你作为新娘你还愿意嫁吗?

***回顾

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一位新郎官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竟然在婚礼当天栽“大跟头”,并导致十级伤残。造成这一恶果的,正是当天闹婚礼的3名"好兄弟"。日前,经遵义市播州区***调解,新郎的3名"好兄弟",共计向他赔偿10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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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26日,是家住播州区后坝的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,与夏某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周某、刘某、朱某,一同前往帮夏某接亲

途中,为增添喜庆气氛,周某等3名好友,决定“整整新郎官”。于是,在前往迎接新娘的途中,当婚车行至播南大道袁家坡路段时,刘某找来封口胶带,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,朱某则把夏某的手脚绑了起来。

但谁也没有想到, 手脚被缚失去平衡的夏某,一下子摔倒在地上,未入洞房却先入了病房。

经过前后1月左右治疗,夏某得以出院,但因面部骨折落下残疾,评定为十级伤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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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续报道

因夏某的3位好友,谁也不肯主动承担责任,导致朋友关系破裂。今年2018年1月31日,经索赔未果后,夏某将3位好友告上法庭,提起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。

受理该案后,播州区***第一法庭法官,组织双方调解,最终双方一致认定,赔偿总金额为107200元。其中,原告方夏某承担15%的责任,被告刘某承担15%的责任,被告朱某和周某,各自承担35%的责任。

恶俗婚闹害人不浅

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个例,17年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某小区内,7,8个人拿着灭火器喷向新郎,新郎一度缺氧昏厥,虽然最后被亲友抢救过来,但发生这样的事实在让人害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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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婚礼热闹点好,可是任何事情还是要有个度,就像本篇新闻那样,最后新郎余下的人生都将在痛苦中度过,以往好朋友也反目成仇,早知如此这又何必,几个家庭都不好过。

如果我是新娘,相信这件事后也会掂量掂量这样的婚姻该不该继续下去,如果从人道主义看的话好像不该在这个时候离开新郎。可是她要面对的是一生的时间,说实话我会劝新娘还是离开吧,不光是对自己,也是对自己的父母负责,如此拖累一生谁都不好受,虽然这是个自私的想法,但是谁又敢拿自己一生去赌呢,更何况以后的生活状况是明白的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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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底恶俗婚闹害人不浅,玩也要安全放在首位,出了事一辈子的时间也悔恨不及。

如果我是新娘肯定是要嫁的,毕竟是自己的爱人。新郎受伤他自己也不想的,未入洞房现入病房,如果这时候不嫁,新郎肯定很伤心,都举行婚礼了,说明有感情。但是对于婚闹就不要客气了,一定要给经济赔偿,看下次别人结婚还闹不闹,这几天老是看到婚闹,哪里来的恶俗,结婚本来很开心的,搞的别人都怕,做做小游戏,唱唱歌不是很好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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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我,我选择不嫁!坚决不嫁!为了自己,家人!

情感达人,为您解答。

1;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,对这件事情的发生感到惋惜。结婚本来是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事情,结果出了这样的事情,搁谁身上都是无比的难受的。那么我就来分享一下我的观点,

2:新昂10级重残,这是一个什么概念?代表新郎也许这辈子都会在家人的照顾重度过,不管是对家人的依赖还是说对妻子的依靠,还是说对家庭的的负担,确确实实是一辈子的一个负担。需要家人耗费巨大的精力,财力,物力来承担,这是一个很痛苦的事情。那么显然靠赔付的几万块是完全不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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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如果我是作为新娘我会选择不嫁,很多人就会问为什么?首先我是作为一个子女,我需要对自己的父母负责,如果一旦嫁了,那么请问,怎么去照顾自己的父母,不管是从经历实力,但是精神压力,相比来说,付出都会是巨大的付出,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是看不到任何回报的。那么也是对男方的负责。男方10级伤残,我相信一个爱你的男人不会让你照顾他一辈子的。尽管可能大家说的会有奇迹发生,但是从理智的角度来看,有多少奇迹呐??

总结:嫁你需要做好很多的心里准备。嫁是一种责任。不嫁也是一种责任。

最后对低级落后的婚闹,我是非常的批评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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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低俗婚闹害死人,当今这个社会好像有点过于纵容婚闹了,以至于这类***层出不穷,本来是欢欢喜喜的一件事,非把人家搞得残疾了就是代表祝福吗,真不知道这种人是怎么想的。如果我是新娘我会陪着他走出低谷期,但是由于现实和以后生活的考虑,应该不会嫁他

如果我是新娘的话,我肯定不会嫁的。作为子女我要对自己负责,对家人负责,对另一半负责。因为婚闹新郎10级重残,10级重残新郎就是残疾人。再次我没有歧视残疾人的意思。新郎原本是一个身体健康的正常男人,本来结婚是欢欢喜喜的事情,但是因为婚闹他从一个正常人陡然变成了一个残疾人,这对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一个考验。很有可能的是他的心理会变得不健康,作为新娘我希望我的老公是一个心理健康能够共度一生的人。他的心理一旦变得不健康,乃至变得变态,作为他的老婆一辈子会活的很抑郁。如果心态更差的话甚至新郎会把火气发泄在新娘的身上,这样想来我感觉是很恐怖的。但是作为曾经相爱过几年的恋人,我会陪着他***,争取合理合法的赔偿,我会鼓励他好好的生活。但是我不会嫁给他,因为我希望我能找一个健康正常的人。

结婚要一套房子的首付(新郎新娘自己住) ,算不算卖女儿

房子应该男方买,***买,条件不好,女人嫁过去还要帮还***,日子过得比较苦,这样还叫卖女儿。如果我女儿这样的人家我不同意的,我自已给女儿买房买车,一次付清,免得女儿受苦受累,房产证女儿的名,大房一套143平方,婆婆要住也可以必须的客客气气,不要生是非

这个事情双方可以协商,房子的首付如果是婚前方出的,那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。又何谈卖女儿呢?

房子的***部分可以婚后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,这部分就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。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

女方父母辛苦把女儿养大,现在嫁女儿想让男方出首付也是希望女儿婚后有地方住,这房子也是给小两口准备的,父母并沾不上便宜。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情,这个首付的问题还是要和男方家庭好好商量的。

男方家有这个能力也愿意出的话自然是好。如果不愿意或者能力不足的话,建议男女方家庭各出一部分,这部分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。

结婚房子车子的事情还是要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的,如果因为这些影响了和气,婚后这事难免会成为彼此的心结,并不利于两个年轻人婚姻的和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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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话说的有问题啊,啥叫卖女儿。

一套房子的首付能抵得上养育了二十几年的女儿吗?

再算算一个女儿从出生之前,就开始消耗着两个人的青春不是吗?甚至这一个女儿花费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多少时间?

人家很可能两代人就养这么一个女儿,就这样成了别人家人,从此生儿育女操持家务,伺候老的照管小的,洗衣做饭,担惊受怕……一下子由自己家的小公主快变成了别人家的终生女佣,这……容易吗?

跟你混,要个遮风挡雨的地方,也不是自己一个人住,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?怎么能扯到卖女儿这话呢。

总之,女人一生不容易。娶个媳妇都得好好善待,想想女人一生那么多操劳无怨无悔,说实话,在贫僧眼里,每个妻子都是丈夫的恩人啊。

这跟随一生的情分,应视为大恩大德永世不忘才对。

要了彩礼,用彩礼钱付首付买房,你肯定是想拿房子作为女儿的陪嫁,这说起来合情合理,如果彩礼是姑爷自己挣,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可以,如果靠[_a***_]家庭,就要看他们家庭条件了,结婚是幸福高兴的事,别互相为难

谢谢邀请;要回答楼主这个问题,首先,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什么叫正常的婚姻。其次,要搞清楚什么叫卖女儿。只要把这两个问题梳理清楚了,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出一个很合理的答案

中国千百年来的婚姻嫁娶的习惯上,一般都是以女方到男方落户为主的,就算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庭,也是意味着要组成新家庭,既然要组成家庭,总得有个窝吧,解决住房问题就成了婚姻首当其冲的重任,有住房,就等于有家。没有家,就等于没有根基,变成了水上的浮萍漂浮不定。有家能过上稳定的日子,这才是正常的婚姻。

什么叫卖女儿,就是男女不是经过自由恋爱,在婚姻上由父母做主,一口价给多少钱,女儿才能嫁给你。或者是变相的卖女儿,就是打着婚姻的旗号,向对方索取高额的彩礼,没有商量的余地,拿得出女儿就嫁,拿不出女儿就不嫁。因为这些钱是男方自愿拿出去的,归属权属于了女方父母。所以,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卖女儿。

作为女方的父母,不仅要挑选女婿的人品,还要看是不是个瞎眼瘸腿的人,更要看女婿家庭是不是门当户对,女儿嫁过去能否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。这是每一个做父母的为子女的终身大事把关,应尽的责任,也可以说是权利。

父母养大女儿不容易,女儿不是吹口气就能长大成人的,是要经过精心呵护,穷尽一生心血才能把女儿养大成人的。不能说眼看前面是个火坑,不阻止女儿跳进去,一辈子受苦受累,这就成了不负责任的父母亲

由此,就得出了一个正确的答案,作为女方的父母,要看到女儿有个稳定幸福的家,只要求男方出首付买房,又不是让男方全款买房,就不属于卖女儿,这个要求很实在,合情又合理。要是男人连这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,只能证明你很不优秀,就不配走进婚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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